“换妻广告”是大胆"创举"还是不知羞耻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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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上流传的换妻俱乐部实拍
近日,西安某报在头版刊登了一则“惊天创举,勇换老伴”的“换妻广告”。头版这则“换妻广告”的标题是《惊天创举,勇换老伴》,内容为:“5月1、2日,现场将展开‘杜绝审美疲劳,换个老伴回家’活动。换个不认识的老伴回家,你敢吗?”凡年龄在45岁-60岁之间的夫妻可提前报名参加。

虽然“换妻活动”的主办方表示,这次 “换妻活动”并非真的交换老伴,只是个为了活跃现场气氛的游戏,创意说穿了就是一个创意广告,但是这样的“创意”不知羞耻,挑战了人们的伦理底线,应该予以封杀。

我不排斥新奇大胆的广告创意,毕竟“这个世界变化快”,在多元文化的冲击下,人们接受信息的渠道很多,如果商家没有吸引人眼球的广告创意,“酒香也怕巷子深”;“卖瓜不说自己瓜好”,“王婆”也要赔钱的。但是大胆的创意不能抛弃人伦,挑战人类的道德底线。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,黄皮肤、黑眼珠是我们的标志,而拥有美德同样是中国人的特点。“换妻”,在传统道德中就是一种乱伦的行为,历来为主流道德所谴责。在日常生活中,大概只有野兽和畜禽才会乱交、滥交。如果一个正常人有如此行径,那么与野兽、畜禽有异吗?这种宣扬禽兽行为的广告创意如何能登上大雅之堂?

市场可以开放,思想可以开放,但是性不可以开放。倘若性也被开放那势必引发婚姻、病疫、经济、法律等方面的混乱。而媒体担负有“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,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,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,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”的社会责任,倘如为了追求发行量和经济效益,就刊登一些违背道德伦理、丧失社会良知的新闻、广告,引起激烈争议乃至责骂,甚至是被封杀自然不足为怪了!

虽然封建的“从一而终”早已被人们抛弃,但是夫妻间的忠诚,仍被千千万万的人们视为美德,“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”仍是已婚男女的追求。情趣也好,寂寞也好,审美疲劳也好,都不是交换另一半的理由。即便真的产生审美疲劳,也应该提升夫妻感情交流的层次,共同培养审美的情操,让爱情有所有所更新,消除这种疲劳。伴侣不是商品,出现了审美疲劳就交换,何时是个头?这样做与禽兽何异?所以奉劝那些以“换妻”为目的的活动参加者,不要盲目寻求新鲜刺激,在追赶时髦的同时,想一想自己骨子里流动的中国血,想一想中国的传统道德!

公序良俗之所以重要,因为它是维系公众社会的道德原则,社会的和谐既要靠法律外部制约,也要靠道德伦理公序良俗的自我约束。这种“换妻”的广告创意必须予以封杀!

出处:新华网 李新月

@天涯 07/09/2008 23:02: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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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了晕,我没别的感觉 !

@吉祥 11/09/2009 15:08:43

换妻真的很爽吗,换到不喜欢的怎么办,看自己的女人给人家kj??我才不干了

@DIY自爱网 05/15/2009 16:44:01

绝对的变态!

@舞灵妖芭 01/20/2009 15:54:44

不符合国情,不符合道德,违背情理,做秀。

@QQQQ 01/18/2009 12:14:36

我觉得这事够荒唐的

@MG007 10/09/2008 08:06:52

再次来看看闹热

@Mr.Jerry 10/08/2008 23:25:02

一群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人

@恋海游鱼 10/07/2008 08:52:29

我靠!无奈的广告!

@拍拍客 09/30/2008 22:44:02

真的恶心...

@Mr.Jerry 09/06/2008 23:31:19

在中国有吗?!?这么严格的传统文化允许吗?!?

@雨天 08/28/2008 14:15:21

“换妻”这个词有点新颖,还没听说过。。。。土了、、、

@我很丑我也不温柔 08/20/2008 13:32:01

把这种广告当作是正面广告去宣传太不应该了~~

@ucatch 08/11/2008 13:13:33

刚开始好像是日本这样弄的吧

@NaDa 07/17/2008 05:12:58

开放社会倒是什么都有,但是媒体宣传是不应该。

@友善的狗狗 07/10/2008 17:05: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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